question-icon 儿子死了孙女能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我家最近涉及财产继承问题,我想知道要是儿子先不在了,孙女能不能继承爷爷的财产。我想具体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孙女有继承权,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继承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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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孙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通常孙女不能直接继承爷爷财产。 不过,存在几种特殊情况,孙女是有可能继承爷爷财产的。 第一种是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代位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儿子先于爷爷去世,且留有孙女,那么孙女就有权代父继承爷爷的遗产。例如,爷爷有一套房产,儿子早于爷爷离世,此时孙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儿子本应从爷爷这里继承的那部分房产份额。 第二种是转继承。当爷爷离世后,若儿子在尚未实际接收遗产前也已去世,孙女可通过转继承的方式获得应属于其父的遗产份额。比如说,爷爷去世后,遗产还没来得及分给儿子,儿子就去世了,那么儿子应得的这份遗产,孙女就可以通过转继承得到。 第三种是遗嘱继承。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指定孙女为遗产继承人,那么孙女就可依据遗嘱继承爷爷的财产 。遗嘱继承是基于爷爷个人意愿来分配财产,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此外,如果孙女对爷爷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在分割遗产时,考虑到孙女尽赡养义务的事实,她也可以分得适当遗产,份额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法定继承人。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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