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可以继承房屋吗
我家老人有套房子,老人的子女都还在世,但我想了解一下,要是以后有什么情况,我作为孙子有没有可能继承这套房屋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我能继承,哪些情况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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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继承房屋,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是可以的。 首先,法定继承是有顺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所以按正常法定继承程序,孙子无法继承房屋。 不过,如果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孙子就有机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打个比方,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孙子就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房屋份额,但是孙子继承的份额只是父亲原本有权继承的那部分。 还有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如果爷爷生前立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明确将房屋遗赠给孙子,且孙子没有做出任何会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那么孙子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屋。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这就是我们说的遗赠。 总之,孙子继承房屋需要符合上述的特殊法律情形。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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