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我想知道现在民政局能不能给开这个证明呢?之前听说政策有变化,不太确定目前的情况,所以来问问具体是怎样的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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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民政局是可以为当事人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但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情况有所变化。
婚姻状况证明是一种用于证明个人婚姻状态的文件,比如证明某人是未婚、已婚、离异等情况。过去,很多场合可能会要求提供这种证明,比如办理房产手续、出国等。
根据2015年民政部发布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民政局不再为普通民众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无法获取婚姻相关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查询婚姻登记档案来了解自己的婚姻状况。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信息,通常只有当事人本人或者经过法定程序授权的人才能查询。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另外,如果是司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等因工作需要查询婚姻登记档案的,需按照法定程序,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文件进行查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财产继承、债务纠纷等法律诉讼时,法院可以依法要求民政部门提供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
所以,在大多数情况 下,民政局不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当事人可以通过查询婚姻登记档案来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