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放弃父母的房产孙女可以继承吗?
家里老人有套房产,老人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他表示放弃这套房产的继承。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作为孙女的我能不能继承这套房产呢?我主要想弄清楚从法律规定上我有没有这个继承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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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放弃父母的房产,孙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首先来了解一下继承顺序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在继承遗产的时候,谁有优先获得遗产的权利。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儿子放弃继承时,并不直接轮到孙女继承,因为第一顺序还有其他可能的继承人(比如老人的配偶、其他子女)。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孙女的父亲(也就是老人的儿子)先于老人死亡,且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孙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而且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比如老人儿子早年去世,那么在老人去世后,儿子应继承的份额可由孙女代位继承。 另外,如果老人立有遗嘱,明确将房产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产。因为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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