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爷爷的房子孙女是否有继承权?

爷爷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爸爸还在世,家里其他人说我是孙女没资格继承爷爷房子,可我觉得我也有份。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爷爷的房子我到底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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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要判断爷爷的房子孙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法定继承的情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女并不在法定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所以在一般法定继承情形下,如果爷爷的子女(也就是孙女的爸爸或妈妈)还在世,孙女通常没有直接的法定继承权来继承爷爷的房子。 不过,存在代位继承的特殊情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女可以代替父亲的位置,继承原本父亲应得的那部分爷爷的遗产份额。 除了法定继承,还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如果爷爷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赠协议,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就有权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内容继承爷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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