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我爷爷有套房产,我很关心以后自己能不能继承。我爸爸还在世,但我想提前了解下,在各种情况下,比如爷爷有遗嘱或者没有遗嘱之类的,我到底有没有权利去继承爷爷这套房产呢,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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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孙子并非爷爷房产的法定继承人,通常没有直接继承爷爷房产的权利。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并没有将孙子列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房产的。 一种情况是遗嘱继承。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意愿处分个人财产的一种方式,充分尊重了被继承人的自主意愿。比如爷爷通过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合法有效的形式,写明把房产给孙子,孙子就有权按照遗嘱来继承。 另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爷爷的子女(也就是孙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先于爷爷死亡,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里的特殊情况,设立这个制度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利益。但是,若爷爷还有其他子女在世,房产会先在爷爷的子女之间进行法定继承分配,孙子代位继承的只是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份额 。例如,爷爷有三个子女,其中孙子的父亲先去世了,之后爷爷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爷爷的房产先在另外两个子女和代位继承的孙子之间进行分配,孙子只能继承原本他父亲该得的那三分之一份额(假设平均分配)。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来继承自己的财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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