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是否属于工亡?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这方面的事情。我单位有个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了交通事故,并且他自己负全责。现在家属那边觉得应该算工亡,可我们不太确定。就想弄明白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亡,认定的标准和依据都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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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通常不属于工亡。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亡,简单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中在上下班途中能被认定工伤要求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所以负全责不符合这一规定。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也和工作中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况不相关。 不过,如果此次事故是由于劳动者正在执行工作任务,并于公司现场(工作场所)之内发生车祸而引起,那么此时便有希望将其划入工伤范畴进行认定 。所以要具体看员工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是在执行特定工作任务且在工作场所内等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或工亡。 相关概念: 工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职业病致死。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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