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保险理赔后,回单位还能否认定工伤?
我前段时间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的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理赔。现在我有点疑惑,这种情况下回到单位,我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呢?我主要想了解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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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保险理赔后,回单位通常还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由侵权人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两者并不相互排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职工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依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即使对方已经进行了保险理赔,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治疗费、康复费等。 具体来说,职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经审核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即可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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