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孙女该如何继承?
爷爷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我是他的孙女,家里还有其他亲戚。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如果可以继承,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继承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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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孙女要继承爷爷的房产,存在不同的情形。 首先,如果爷爷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这就是遗嘱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孙女如果是受遗嘱指定继承房产,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其次,如果爷爷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女并不在法定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不过,如果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此时,孙女代替父亲的继承地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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