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评估公司在拆迁补偿中有什么作用?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听说会有评估公司来对房屋等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我不太清楚评估公司在拆迁补偿里到底扮演什么角色,他们的评估结果对补偿有多大影响,是不是有什么法律规定他们的行为和评估标准,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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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评估公司在拆迁补偿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简单来说,评估公司就像是一个中立的“裁判员”,负责对被拆迁的房屋、土地以及其他相关资产进行价值评定,为拆迁补偿提供一个合理的参考依据。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个核心问题,而补偿金额需要有一个客观、公正的确定方式。评估公司会根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方法,对被拆迁物的价值进行评估。比如对于房屋,会考虑房屋的面积、结构、装修情况、地理位置等因素;对于土地,会考虑土地的性质、用途、面积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明确了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是确定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并且强调了评估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 同时,为了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也对评估公司的选定、评估程序、评估方法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公司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实地查勘、收集相关资料、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等步骤,得出最终的评估结果。 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一系列的规定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公平、合理地反映被拆迁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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