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复议应该去哪个部门?
我之前开车被交通部门处罚了,我觉得处罚不太合理,想申请交通行政复议,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提交申请。有没有懂这方面的朋友能给我说说,具体该找哪个部门办理交通行政复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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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交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一般来说,申请交通行政复议要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来确定复议机关。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你对县级交通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既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市级交通局申请复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要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虽然交通部门不属于此类完全垂直领导的部门,但也有些特殊的交通管理机构可能在复议管辖上有不同规定。 此外,如果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在交通行政领域,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但如果涉及国家级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就需要按照此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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