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在哪个部门办理?

我想立一份遗嘱,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对遗嘱办理的流程和具体负责部门完全不了解,担心自己随便找地方办会不合法。我就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立遗嘱到底该去哪个正规的部门,能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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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的办理并不一定是要去特定的部门,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设立方式。 首先是自书遗嘱,它不需要去任何部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签上自己的名字,写清楚日期,这份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整个过程自己在家就能完成。 其次是代书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也不需要去特定部门,不过要注意见证人的资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然后是打印遗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样不需要去特定部门,但是要满足见证人的要求和签名、注日期等条件。 录音录像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后,如果想要办理公证遗嘱,就需要去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相关规定,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到当地合法的公证处,在公证员的见证下设立遗嘱,公证员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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