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要去哪里办理?

我想立一份遗嘱来安排自己的财产,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我不清楚是要去公证处,还是有其他专门的地方。希望了解一下立遗嘱具体的办理地点,以及不同办理地点有什么区别。
展开 view-more
  • #遗嘱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是公民对自己死后财产等事项作出安排的法律行为,根据不同的遗嘱形式,办理地点也有所不同。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这种遗嘱不需要特定的办理地点,遗嘱人自己在家或者在其他任何地方,亲笔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办理地点也没有严格限制,可以是家里、律师事务所等场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有相关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的办理地点同样较为灵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办理地点也无特殊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对其进行了规范。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种遗嘱通常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地点就是危急情况发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对此有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这就需要遗嘱人前往当地合法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依据《公证法》等相关规定,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等操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