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我想把名下的房产和存款通过遗嘱的方式留给子女,听说遗嘱公证后更有保障。但我不太清楚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办理过程复杂吗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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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遗嘱公证能让遗嘱具有更高的证明力,保障遗嘱的顺利执行。 首先,要确定办理的公证机构。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所以,你可以选择自己住所地附近的合法公证机构,也可以在立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然后,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所以,公证员会确认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且内容合法。 最后,经过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至此,遗嘱公证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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