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存在多方面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方面: 首先,仲裁对象不同。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像工资没给够、被不合理辞退等。经济仲裁针对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以及财产权益纠纷,比如公司之间签了合同,一方没按合同办事产生的纠纷。 其次,适用法律依据不同。劳动仲裁主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是专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的。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以及民商事法律、法规,还有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等,用来解决平等主体间的经济纠纷。 再者,仲裁委员会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经济仲裁委员会是独立的第三方组织,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 另外,仲裁效果不同。对劳动仲裁不服,除特殊情况外,多数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经济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法定原因,当事人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 联系方面: 一是仲裁机构的设立都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经济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按需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同样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二是仲裁被受理后都会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要开庭,不过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话,仲裁庭也能根据相关材料作出裁决。并且仲裁庭都会在开庭五日前,把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三是都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都能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一裁终局: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这个事情就定下来了,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裁决马上具有法律效力。 属地管辖原则:劳动仲裁里,当企业和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来处理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