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材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者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等,这能确定被继承人已经离世;遗嘱原件,且要保证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要求,像自书遗嘱得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用来证明继承人身份;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个可以由公安机关、居委会等开具,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接着是提出申请。继承人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通常是被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 。到了公证机构后,填写公证申请表,在表中详细说明申请事项及相关情况。 然后是公证机构受理与审查环节。公证人员会仔细审核申请材料,核实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及资格等。在这个过程中,公证人员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是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会在一定期限内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可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有效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相关概念: 被继承人:指留有个人合法财产,并在其死亡后这些财产将被他人继承的人。 继承人:指依法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