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听说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职务侵占数额是怎么认定的,不同的数额会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后果,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也能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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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下面来详细介绍其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由此可以推算出,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 该解释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那么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的,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职务侵占数额的认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侵占财物的实际价值,包括物品本身的价格、市场价值等;如果涉及到一些无形资产,还会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另外,侵占行为造成的损失、是否有退赃退赔等情节,也会在量刑时有所体现。 职务侵占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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