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听说公司有人可能存在职务侵占的行为。我不太清楚职务侵占罪具体是怎么认定的,也想了解下最新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比如量刑标准、数额认定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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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具体来说,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那么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就是六万元。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起点就是一百万元。 在量刑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和量刑,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还赃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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