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听说有同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职务侵占罪对于数额是怎么规定的,达到多少金额会被认定为犯罪,不同的数额区间量刑又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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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由此推算,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是六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一百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目前法律尚未明确“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财物的实际价值、取得财物的方式、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同时,对于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能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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