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除违建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我家附近有一处疑似违建的建筑,感觉对周边环境和通行都有影响。我想知道到底该哪个部门来管这事,是直接就能拆还是要走什么流程,就想弄清楚负责拆除违建的具体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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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拆除违建涉及多个部门,不同情况由不同部门负责。 首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重要职责。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比如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况,就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等决定 。 其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情况又有所不同。《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表明,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也就是说农村的这类违建,乡镇政府有管理和处置权。 另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建也有管理责任。比如针对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情况,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通常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这在《土地管理法》中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在实际执行中,拆除违建往往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相关概念: 违章建筑:指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立案: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听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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