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归哪个部门管辖?


公积金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不同部门在公积金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它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多项重要职责,比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这一规定出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的职责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此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这些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有明确表述。 总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共同构成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保障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