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法》哪条规定车库不能住人?
我家小区有人把车库改成住人的地方了,感觉特别不安全。我想了解下《消防安全法》里哪条规定了车库不能住人,这样我就有依据去和物业反映,让他们去处理这个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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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没有直接明确表述车库不能住人的具体条款,但从相关条款和立法精神能推断出车库住人存在违法性。 首先,车库的用途在设计和规划时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用于停放车辆等相关用途,而不是作为居住场所。如果将车库改为住人,这往往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车库通常会存放一些车辆以及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将其改为居住场所,可能会使居住人员暴露在危险之中,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另外,《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一般车库在设计上并没有考虑居住所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如果住人,很容易造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等情况,这就违反了此条规定。 在实际的消防管理中,各地也会根据《消防法》制定相应的地方消防法规和标准。这些法规和标准会进一步明确车库等非居住场所不得用于居住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以,综合来看,虽然《消防法》没有直接写车库不能住人,但从维护消防安全的角度,车库住人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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