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劳动者的哪些权益会构成犯罪?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感觉公司老是有一些行为让我不舒服,比如经常让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工资也时不时拖欠。我想知道公司侵犯我们劳动者的什么权益是会构成犯罪的呀,我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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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当用人单位或个人侵犯劳动者某些特定权益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构成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涉及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常见犯罪情形。 首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通俗来讲,就是老板明明有钱支付工资,却故意不支付,或者通过转移财产、逃跑等方式来躲着不给工资,而且拖欠的工资达到了一定的数额,在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支付后还是不给,这就可能犯罪了。这里的数额较大,各个地区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的标准。 其次是强迫劳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在实际中,比如用人单位通过殴打、威胁等暴力手段,或者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让劳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劳动,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犯罪的。另外,如果明知他人实施强迫劳动行为,还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同样会按照强迫劳动罪来处罚。 还有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简单说,就是使用未满十六岁的孩子干活,而且让他们从事特别累、特别危险的工作,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犯罪。 侵犯劳动者权益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主要有上述几种,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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