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在法律里是第几条规定的?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多部法律中都有涉及相关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专门针对家庭暴力制定的法律。该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同时,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废止,但相关精神延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涉及家暴相关的罪名,如果家暴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虐待罪等。《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这些法律规定从不同方面对家庭暴力进行了约束和规范,为受害者提供了多种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