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有哪些?

我最近参与了一个案子,感觉涉及到共同犯罪。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共同犯罪人都有哪些种类,想知道不同种类的共同犯罪人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他们分别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共同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共同犯罪人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行为方式等因素,可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首先是主犯。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通俗来讲,就是在犯罪过程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对犯罪的完成起到关键推动作用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比如在一个盗窃团伙中,组织盗窃计划、分配任务的头目,以及在盗窃过程中积极实施主要盗窃行为的人,通常都被认定为主犯。 其次是从犯。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次要作用一般是指虽然参与了犯罪,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没有直接实施关键的犯罪行为。辅助作用则是指为犯罪的实施提供了一些帮助,比如提供犯罪工具、望风等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在上述盗窃团伙中,负责在门外望风的人,就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还有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也就是说,他们原本并不想参与犯罪,但是由于受到他人的威胁、强迫等原因,不得已参与了犯罪活动。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开始是被胁迫参与犯罪,但后来积极主动地参与犯罪行为,就可能不再被认定为胁从犯。《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有人被歹徒用家人的生命安全威胁,被迫参与了抢劫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胁从犯。 另外,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无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甲劝说乙去盗窃,并详细告知乙盗窃的方法和地点,乙在甲的教唆下实施了盗窃行为,甲就构成教唆犯。 总之,明确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对于准确认定各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具有重要意义。不同种类的共同犯罪人在法律上的认定和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