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九项所得是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九项所得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九项所得的具体内容。 第一项是工资、薪金所得。这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它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 第二项是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 第三项是稿酬所得。即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同样属于综合所得范畴,不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第四项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它也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 第五项是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有单独的税率表进行计税。 第六项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种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 第七项是财产租赁所得。即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项是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项是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 了解这九项所得对于个人准确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常重要,不同的所得项目在计税方式、税率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