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资收入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在我国,不是工资收入也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应税所得可不只是工资收入这一项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这里面,除了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其他八项很多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资收入。 比如说劳务报酬所得,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取得的所得,像兼职收入就属于这一类。稿酬所得,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就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对于不同类型的非工资收入,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也有所不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当你有非工资收入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应税所得,如果属于,就需要按照相应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