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赠予的房子离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后,父母赠予了我们一套房子。现在我们面临离婚,不知道这套父母赠予的房子在离婚后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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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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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判断父母赠予的房子在离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父母赠予给自己子女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这种情况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例如,小张在结婚前,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将产权登记在小张名下,之后小张结婚又离婚,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个人,另一方无权分割。 其次,如果是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又分为不同情形。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上述司法解释,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婚后,其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子属于小李个人。但要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婚后,其父母赠予一套房子,产权登记在小王和其配偶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子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父母赠予房子在离婚后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赠予时间、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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