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达到多少钱需要上税?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钱需要上税,这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以及相关的计税规则等内容。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首先,明确一下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常见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类型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这些被统称为综合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简单来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通常是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你的综合所得收入减除各项扣除后还有余额,那么这个余额部分就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六万元,相当于每月有5000元的免税额度。也就是说,假如你每月工资收入扣除社保等专项扣除后是5000元以内,且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收入,那么通常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除了这基本的每月5000元免税额度外,还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例如,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那么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你是独生子女且有年满60岁的父母需要赡养,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这些扣除项目都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少你的应税收入。 再来说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三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然后再和工资、薪金所得等合并计入综合所得来计算应纳税额。 除了综合所得,还有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不同类型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总之,个人是否需要上税以及上多少税,不能简单地看收入金额,而是要综合考虑收入类型、各项扣除项目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单位通常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大家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来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和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