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诉处于哪个阶段?


在法律层面,“被追诉”并不是一个孤立静止的时间点,而是贯穿于刑事诉讼多个阶段的动态过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从概念上来说,追诉指的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活动。当司法机关有证据表明某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决定启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程序时,这个人就处于被追诉的状态。 一般来说,被追诉起始于刑事立案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一旦决定立案,就意味着司法机关开始正式对犯罪行为展开调查,犯罪嫌疑人也进入了被追诉的状态。 之后进入侦查阶段,在这个阶段,侦查机关会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持续处于被追诉状态,其人身自由等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可能会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案件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同样属于被追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以及处以何种刑罚作出判决。整个审判阶段被告人依旧处于被追诉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