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属于哪个税目?
我是做视频制作的,一直不太清楚在税务方面,视频制作到底属于哪个税目。每次报税都很纠结,也怕报错了有麻烦。想了解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视频制作究竟该归到哪个税目里,有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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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对于视频制作属于哪个税目,需要依据相关的税收法规来确定。 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视频制作服务通常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税目。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等。视频制作如果是为了广告宣传、品牌推广等目的而进行的创意性制作,就可以归为广告服务。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这里的视频制作符合利用电影、互联网等形式为客户进行宣传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特征。 如果视频制作是用于文化、艺术、教育等非广告宣传类的创意内容创作,比如制作文化纪录片、艺术视频作品等,那么它更符合文化创意服务中的设计服务。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具体的载体,以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业务活动。视频制作过程中涉及到的脚本编写、拍摄规划、后期剪辑等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意设计的过程,所以可以归为设计服务这一税目。 在实际的税务处理中,企业或个人应当根据视频制作业务的具体性质和目的,准确判断其所属的税目,并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业务合同、发票等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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