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诉讼期间还款,诉讼费由谁承担?


在探讨被告在诉讼期间还款时诉讼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诉讼费的基本概念。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司法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让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诉讼成本。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被告于诉讼期间还款的情形下,这通常意味着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满足,在某种程度上原告是胜诉的。一般而言,这种情况下被告属于败诉方。因为被告原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却没有按时履行,导致原告不得不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原则上诉讼费应由被告承担。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会更复杂一些。如果原告在被告还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此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式。可能会让被告承担一半的案件受理费,也有可能根据双方在整个事件中的过错程度、协商情况等因素,决定由双方分摊。 另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的部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属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比如,原告主张被告偿还10万元及相应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了本金部分,对于利息部分未予支持,那么法院就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让原被告分担诉讼费。 综上所述,被告在诉讼期间还款时,通常诉讼费应由被告承担,但具体的承担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