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出了事情谁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运营上出了点状况,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问题。我不太清楚,要是真出了事,到底是公司承担责任,还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股东来承担呢?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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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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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了事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来了解一下法人这个概念,法人不是指某个人,而是法律上把公司看作一个像人一样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公司签订合同后违约,就需要用公司自己的财产来赔偿对方的损失。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施行后部分内容沿用)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讨损失。比如法定代表人擅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高风险投资,导致公司亏损并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就有权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转移公司资产,这种情况下股东就不能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的违法行为是由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实施的,公司一般要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但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员工追偿。例如员工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导致他人人身伤害,公司要先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之后如果员工存在故意违规等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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