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了事是找法人还是股东?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最近公司好像出了点事,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我想知道,如果公司真的出了问题,是该找公司法人,还是找股东呢?他们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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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出了事,究竟是找法人还是股东,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解释一下法人和股东的概念。法人,这里准确地说是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而股东呢,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的人。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它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出了事,比如有债务纠纷,通常先由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责任,股东只要完成了自己的出资义务,一般就不需要再额外承担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有相关规定。 对于法定代表人来说,如果公司出事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因为代表公司实施了这些行为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另外,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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