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欠别人钱,我是股东,会找我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不善,欠了别人不少钱。我有点担心债主会直接找到我头上,让我来还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公司欠债的话,债主会不会直接找我这个股东呢?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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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欠债是否会找股东的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公司和股东的基本概念。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就像一个独立的“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承担责任。股东则是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只要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了认缴的出资额,并且没有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波及到股东个人。 举个例子,小李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他认缴的出资额是10万元,并且已经全额缴纳。当公司欠债时,债主通常只能要求公司用自身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小李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小李的责任仅限于他已出资的10万元。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中有明确规定。像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使公司失去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债主就有可能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责。 另外,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那么债主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对此有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不会直接找股东,但在股东存在违法行为时,就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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