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曲到底属于谁的作品?
最近在研究歌曲相关的法律问题,自己一直搞不明白一首歌曲从创作到演唱,这中间涉及好多人,到底这首歌曲最终算是谁的作品 。想清楚了解在不同情况下,比如原创歌手演唱、普通歌手翻唱等,歌曲到底归谁所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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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首歌曲的版权通常归属于词曲创作人。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在这种情况下,演唱者仅仅作为表演者,本身是没有著作权的。不过,演唱者也享有一些其他权益,比如表演署名权,就是在表演相关的宣传等方面有署名的权利;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即他人不能恶意丑化、歪曲其表演形象;以及对表演录音录像和信息传播权等,也就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表演有录音录像以及传播相关信息的权利。 如果是原创歌手,词曲都是由该歌手自己创作,那么版权就归这个原创歌手所有。但是,歌手一般会和经纪公司签订合约,原创歌手也不例外。经纪公司可能会购买歌曲版权,或者词曲作者将版权转售给经纪公司,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著作权转让,转让之后,歌曲版权就归经纪公司了 。 另外,如果在歌曲创作过程中有其他情况,比如经原作者同意,对歌曲进行配乐、配器的人,享有改编权。还有演员演唱歌曲、乐队伴奏等,均享有表演权。总之,歌曲作品归属要依据具体创作、授权、转让等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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