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谁?
我因为一些事情在异地被取保候审了,但是不太清楚到底哪个机关来执行我的取保候审。我很担心不了解相关规定会违反要求,影响后续的处理结果。所以想问问,异地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到底是谁啊?
展开


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了保证之后,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要遵守相关规定。 关于异地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指出,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执行机关应当是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异地被取保候审时,执行取保候审的不是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而是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比如,张三在A地涉嫌犯罪被当地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但他居住在B地,那么就由B地的公安机关来具体执行对张三的取保候审措施,负责监督张三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