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医院摔倒了,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我前几天在医院看病时不小心摔倒受伤了,当时地上有点水渍。我想知道像这种在医院摔倒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判定责任呢?医院是不是得负责赔偿我的损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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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医院摔倒后的责任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摔倒,比如自己走路不小心、注意力不集中等,那么责任通常由摔倒者自己承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并没有实施导致摔倒的行为,且可能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若摔倒是由于医院的原因,比如医院的地面存在水渍、防滑设施不合格等安全隐患,或者医院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清理障碍物等过失行为,那么医院作为医疗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摔倒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比如被其他患者或访客撞倒等,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此时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有及时制止第三人的危险行为等,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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