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别车被撞谁承担责任?


在讨论故意别车被撞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是判断事故责任归属的关键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在故意别车的场景中,如果别车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别车一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别车这种故意干扰正常行车秩序的行为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具有明显的过错。 如果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撞车的一方在发现别车行为后,没有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或者自身也存在超速、违规变道等过错行为,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比例会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不过在故意别车的情形下,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因为别车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存在过错方。 另外,故意别车不仅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别车这种具有挑衅性质的行为,如果情节恶劣,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而如果故意别车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