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要子女抚养费谁作为原告?


在起诉索要子女抚养费的案件中,原告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对方构成违约,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与协议相关的直接利益方,有权维护自身及子女在协议中的权益 。 其次,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商或协商不成,并且也未经法院通过诉讼确定,那么应以父母一方作为原告,以另一方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对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明确抚养费的具体内容,而父母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和责任承担者。 最后,如果父母双方已经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或者已经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但现在要求对确定的抚养费标准进行变更(如提高),此时应以子女作为原告,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最终是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成长所需,子女才是抚养费的直接权益人。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条件,在不同情形下,上述不同主体符合与案件直接利害关系这一要求。总之,具体谁作为原告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