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的土地归谁所有?
我家有个亲戚是五保户,最近去世了。他生前有一些土地,现在家里人对于这些土地该归谁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归集体,有人说我们作为亲属可以继承。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五保户的土地到底归谁呢?
展开


在讨论五保户土地归属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两个概念,即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对土地拥有的完全支配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个人或单位依据承包合同,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享有的使用和收益权利。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而不是个人。所以,五保户对于其使用的土地并没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始终归集体。 接下来谈谈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如果五保户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该户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在五保户去世后,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然而,如果是以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要是五保户是家庭承包且户内没有其他成员,或者虽然是其他方式承包但没有继承人,在五保户去世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一般会由发包方(也就是集体)收回。因为五保户在享受国家提供的五保供养待遇时,集体承担了他们的生养死葬等责任,所以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归集体也是合理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