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违约金怎么计算?
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才过了一年,我想离职。合同里好像提到了违约金,但没写具体怎么算。我想知道在这种劳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违约金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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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还没到期就涉及违约金的计算问题,这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为你支付了 5 万元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为 5 年,你工作了 2 年后想离职,那么剩余 3 年未履行,你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为 3 万元(5 万元÷5 年×3 年)。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除了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不属于这两种情况,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情况下的违约金,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劳动者无需支付。所以,你需要先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再进一步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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