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结婚的婚房是属于谁的?
我在农村结婚,婚房是结婚前就有的,但不清楚这婚房到底归谁。是建房子的父母,还是我们夫妻,又或者有其他情况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确定婚房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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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结婚婚房的归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如果婚房是由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建造,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婚房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要是婚房是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建造,那么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建造,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屋的修缮、扩建等,对于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能享有一定的权益。 另外,在农村还存在一些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在确定归属时,可能需要结合建房审批手续、出资情况等综合判断。比如建房审批表上登记的申请人,往往在确定房屋归属上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总之,婚房归属要依据具体的出资、登记等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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