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杀人犯弄死了会犯法吗?
我在路上遇到一个杀人犯正在行凶,我冲上去和他搏斗,最后把他弄死了。我很害怕,不知道自己这样做会不会犯法,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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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把杀人犯弄死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在杀人犯正在实施杀人行为时,你为了制止他的犯罪行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而将其弄死,这种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你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若杀人犯的杀人行为已经结束,比如他已经停止行凶、放弃犯罪,甚至已经被制服,此时你再将其弄死,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了。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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