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风导致高空坠落物,谁负责赔偿?


在2024年,关于大风导致高空坠落物的赔偿责任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一般赔偿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就意味着,如果大风天气下,是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比如阳台上的花盆、窗户上的晾衣架等)坠落造成损害,这些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 举个例子,如果花盆的主人没有将花盆放置在安全的位置,在大风天气下存在明显的坠落风险,那么当花盆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花盆主人就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也就是无法明确是哪一户的物品坠落导致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比如在一个居民楼中,大风导致一个不明来源的物品坠落伤人,无法确定是哪一户的物品,那么整栋楼可能抛掷或放置该物品的居民,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都要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 另外,如果高空坠落物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的,需要具体分析。虽然大风属于自然现象,但如果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仍然无法避免物品坠落,那么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义务。 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遇到大风导致高空坠落物造成损害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确定侵权人并要求赔偿。同时,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