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出租车全责时误工费谁出?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小车撞出租车且小车方被认定为全责,关于误工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出租车是其赖以谋生的工具,因车辆受损维修期间无法正常运营,必然会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是误工费。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通常情况下,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是包含对误工费的赔偿的。也就是说,先由小车方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出租车司机的误工费进行赔偿。这里的责任限额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包含误工费等费用的。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那么就要看小车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投保了商业险,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将误工费排除在赔偿范围之外,那么商业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继续赔偿。但有些商业保险合同可能会对间接损失(包括部分误工费)有免责条款,如果符合这些免责情形,商业险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赔偿这部分误工费。 要是小车既没有投保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还有剩余的误工费未得到赔偿,那么就只能由小车车主(侵权人)来承担这部分费用了。 所以,一般先由交强险赔,不足部分看商业险合同约定,最后不够赔的或者没买商业险的,就由小车车主自己承担出租车司机的误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