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吗?
我前段时间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了,判决书也拿到手了。但我心里一直有个疑惑,不知道是不是还得去民政局再办什么手续。我不太懂法律流程,就怕没办全手续以后会有麻烦,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去民政局办手续呢?
展开


法院判决离婚后,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缘由。 首先,了解一下离婚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另一种就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当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离婚判决书一旦生效,就和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所以,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就已经证明了婚姻关系的解除,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民政局也不会重复受理已经由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