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的离婚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吗?

我和我对象经过法院判决离婚了,判决书都下来了。但是我有点拿不准,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得去民政局再办一下离婚手续呀?我怕不办的话婚姻关系没解除干净,以后有麻烦。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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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而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解除了。所以,一旦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生效,您就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判决书就是您已经离婚的有效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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