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和另一半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了,判决书也拿到手了。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有了法院的判决,还需不需要再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要是不办,会不会影响我以后的婚姻状态啥的?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法院判决离婚后,是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会发给离婚证,这是行政程序的离婚方式;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这是司法程序的离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在法律上解除了,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之后需要再婚,只需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作为离婚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后,就不必再前往民政部门重复办理离婚手续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