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案件受理费究竟由谁来负担呢?

我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现在打算起诉。但我不清楚案件受理费该谁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对方承担呢?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的承担规则,好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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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案件受理费的负担规则如下: 首先,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如果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则由被告预交。这是诉讼程序启动时费用预交的一般规定,目的是确保诉讼程序能够正常进行。 其次,关于最终的负担主体。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例如,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那么被告作为败诉方就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若胜诉方自愿承担涉案费用,那么可以排除败诉方应承担的责任。 再者,如果诉讼结果呈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局面,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定当事人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额度。比如,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得到支持,部分未得到支持,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 另外,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主要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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